
中国信用网黑幕追踪频道记者最新报道:双模双待手机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上图中的那款双模双待的三星手机大家肯定很眼熟。不过,就在前不久,三星公司就为它赔了5000万,因为手机里的核心技术,是三星从浙江华立“偷”来的。
2007年4月11日浙江华立在杭州中院起诉制造、销售该手机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5月14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华立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专利号ZL02101734.4、名称为“CDMA /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专利权系华立公司持有,华立公司独占使用且享有该专利权所涉及的一切权利。
2006年12月,华立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的双模双待SCH-W579手机在销售,该款手机由被告三星公司制造。华立公司对该款手机进行了解剖和勘查,发现其与ZL02101734.4号专利权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相同。三星公司未经专利权人华立公司许可,擅自制造、销售侵权手机,侵犯了华立公司的专利权。华立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三星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华立公司经济损失5000万元。
三星公司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华立专利的发明点并不是双模手机。其发明点是在单模手机的基础上附加一个模块,提供一个稍作调整便可以成为双模手机的技术。专利的方案仅仅是双模单待(待机),即仅能在两种模式中选择一种模式,因为其在物理上只有一个卡槽设置,因此不可能实现双待功能;而SCH-W579手机是双模双待。
“华立的专利只具有一个公用天线;而SCH-W579手机具有分别用于两个通信模块的独立的天线。华立的专利在任何时间只有一个通信模块供电和工作;而SCH-W579手机的两个通信模块始终供电和工作。”三星公司的律师指出了自己的手机与华立专利间的不同之处。。
杭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三星公司生产的SCH-W579手机所采用的通信方法,在技术特征上与ZL02101734.4号“CDMA /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除了天线的设置、没有电源切换开关,这两项技术与专利不同外,其余每一个技术特征均能与专利技术一一对应。且天线设置的不同及不设置电源切换开关是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必通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日前,杭州中院判令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浙江华立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
据记者了解,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由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与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合资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