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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成功大公司法则
时间:2008-11-11 16:42:25来源:中新网
公司一旦做大,达到一定级别和规模,往往不屑理会小公司。小公司对大公司的依赖和向往远远超过大公司对小公司的需要。假设某个小公司建立起了网上市场,而且像福特、通用这样的大公司来这个网上市场同他们的供应商进行交易。如果这样的话,这个小公司还是能够从中获利,甚至大赚一笔。但大公司不傻,更不想受致于人。从节约开支、降低成本以及保守利益共同体间商业秘密的角度出发,大公司往往通过与Ariba或Commerceone(也是大公司)等领先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并取得相应软件的授权,从而建立自己的B2B网站。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小公司的B2B网站只能眼睁睁靠边站。

而事实也是如此,行业内部或大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专门开展B2B电子商务的电子化市场方兴未艾、如火如荼。按此趋势发展,小公司如果无法沾不到大公司的光,结局只有一个:挣扎、消失。

虽说“新经济”环境下,社会分工日渐细密,但规模化扩张和利益的驱使拒绝由新生的事物(如小型B2B网站)充当行业内部或大公司间业务或交易的中间人,即网络导致非居间化。

(编辑:郑水龙)
广而告之